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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是校党委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学生工作处是校行政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主管部门。我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为两块牌子的一套机构,对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以及学风建设负责,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
全校学生工作的安排和指导
1、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的要求,负责制定每学期全校学生工作计划,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各学院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
定期组织全校学生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配合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和评比工作。
3、
制定和修改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
1、
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调查分析学生思想状况,组织有针对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对学生中发生的突发性问题,会同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协助党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协助各学院做好学生骨干的培训和党校工作。
3、
配合校团委做好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工作。
4、
积极开展优良学风创建活动,协助并监督各学院开展学年评奖评优活动,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宣传表彰,定期与教务处共同组织课堂纪律、晚自习检查,搞好考风、考纪的教育和检查督导工作。
5、
协助各学院安排好新生入学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毕业生教育,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三)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1、制订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普查和相关心理档案建设,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2、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保健网。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心理科普活动。
4、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专题讲座和团体心理训练,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四)有关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1、
办理学生的休学、复学、退学和转学的有关手续。
2、
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协助各学院做好新生的入学登记、注册工作。
3、
认真做好校级以上和部分企事业和个人设立的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和有关项目的奖励工作。
5、
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协助财务处及各学院做好学费的收缴及贷款回收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银行助学贷款工作。
6、
负责有关方面的情况汇报、统计报表的填写,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
7、
认真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早操、宿舍卫生检查及评比工作。协助保卫处、各学院搞好违纪学生的情况调查并做好处理工作。
(五)认真做好其他工作
1、
负责《学生工作简报》、《学生资助工作简报》、《心晴》的编辑工作;做好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页的维护管理工作。
2、
负责做好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3、
配合校团委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学生的民主管理和社团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4、
协助文法学院对担任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科研工作的学生工作系统的教师进行培养和考核,协助各学院做好班主任工作。
5、
配合校团委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好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
6、
配合校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接待、就业市场会、毕业生离校和军训工作。
7、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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