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及保存方式:(1)、岗位工作过程材料(装订后自存);(2)、办毕后应归档文件(交秘书);(3)、单项工作材料(装订后自存或交处办);(4)、进入人事档案材料(直接交校综合档案室);(5)、其他(装订后自存或交秘书存处办)。
2、归档材料的主要内容等工作事项由秘书和材料归档人分别记录。
3、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