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办人拟文,发全校各单位(制正式表格);各有关单位应按时上报人员名单。
2、经办人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后6月初向处务会汇报难点、疑点问题。
3、经办人根据处务会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材料后报处务会确定人员名单。
4、经办人根据处务会决定拟文、发文并与工会联系证书发放事宜,并准备教师节表彰所需的相关材料。
5、经办人装订相关材料并将正式表格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6、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