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序:
1、属于固定事项收费的,根据文件办理,不得私自收费或自行确定标准;工作中需要收费的,由经办人填写“收费执行通知单”(自拟)。各项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任何收费必须出具正式收据或收费单;现金须上交校财务管理。属于代收费的(收齐后上缴),经办人办理前应向当事人声明
2、经办人依据有关文件、协议等正式通知办理收费,并负责财务收据(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3、收费分类:(1)、各类管理费等;(2)、代收后上交有关部门;(3)、职称工作中代表作鉴定或委托评审;(4)、其他按规定应收费项目。
4、经办人须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并及时上交、归档,现金应及时交校财务,属于代收的,应妥善保管。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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